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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终止—竟是因为股权问题?!

IPO终止—竟是因为股权问题?!

IPO终止——实控人亲属股份未锁定研究及对策!

八月刚开始,就有三家公司被披露终止了IPO进程,其中包含一家科创板企业和两家创业板企业。观察几家公司整个上市进程,发现他们距离IPO成功仅剩一步之遥,那为什么最终却以失败告终呢?于是笔者抱着好奇的心态去翻看他们上市过程中的问询以及回复记录,发现,三家公司都被证监会问到与股权相关的一些问题,赛特斯和笛东设计公司引发了对实际控制人亲属股份锁定问题的关注,而晶导微公司则涉及到股权代持和股东李道远的资金拆借问题。这其中的具体情况究竟是什么呢?

基本内容介绍

(一)股权

股权是指该公司的股东在公司中所享有的所有权和权益。股权代表了股东在公司中的所有权份额,并赋予股东相应的权力和利益。

股权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股票或股份来获得。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拥有相应比例的股权,他们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并享有与股权相关的权益,如股息分红、资本收益和优先购买权等。

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是投资者在购买该公司股票后所获得的权益,它代表了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力和利益。随着公司上市,股权将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卖股票来转移、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股权。

(二)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一种企业向员工或合作伙伴支付股份作为薪酬或奖励的方式。它是将公司的一部分股份或股权分配给员工或合作伙伴,作为他们的报酬或激励机制。

通俗地说,股份支付就是企业以股票的形式奖励员工或合作伙伴。与传统的现金薪酬相比,股份支付使得员工或合作伙伴成为公司的股东,拥有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权。这样做的目的是激励他们更加忠诚和努力地为公司工作,因为他们的利益与公司的发展直接相关。

股份支付通常包括两种形式:一是直接将公司的股份分配给员工或合作伙伴,使他们成为公司股东;二是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并在一定的锁定期后获得完全所有权。

(三)实控人亲属股份锁定

实控人亲属股份锁定是指实际控制公司的个人或家族成员所持有的股份在一段时间内被限制不能进行转让或出售。这种锁定是为了维护公司的稳定和长期发展,防止实控人通过转移股权来影响公司治理或获利。

通俗地说,实控人亲属股份锁定就是对实际控制公司的个人或其家族成员所持有的股份进行限制,防止他们在一段时间内将股份转让给他人或出售。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对公司行使控制权,避免他们通过变卖股权来短期获利或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亲属股份锁定的理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 维护公司稳定:锁定期限内,实控人及其亲属无法将股份转让给他人,避免了频繁的股权转移,有助于保持公司的稳定和连续性。
  2. 长期发展:锁定期限内,实际控制人无法轻易变卖股份获利,鼓励其长期持有股权,与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长远利益保持一致。
  3. 公司治理:通过限制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的股权转让,可以减少潜在的操纵和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IPO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所持股份应比照该股东本人进行锁定。

案例一: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三月,于2013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制公司。2021年9月正式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开启其上市之路,2023年8月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宣布正式终止其上市进程。

赛特斯是国内领先的软件定义通信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向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和智能化运维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与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云平台产品、云技术服务、虚拟路由器、软件定义广域网产品、边缘计算产品、IPTV 监测监管系统、业务运营支持系统、监控巡检系统等。

在证监会的问询问题中,主要问了四个问题:关于实际控制人亲属股份锁定;关于相关董事、高管离职;关于逾期应收账款及现金短缺风险;关于无形资产。

其中关于实际控制人亲属股份锁定,具体内容为: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控制人LU LIJUN(逯利军)母亲赵秀琴直接持有发行人0.09%比例的股份。
请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所持股份按照有关规定比照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进行36个月的锁定。”

案例二: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于2014年正式改制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公司在2021年6月底正式提交招股说明书开启上市进度,最终于2023年8月2日,正式终止了该上市进度。

笛东设计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园林景观设计及规划设计业务。自起步阶段确立了综合、全面、专业的复合型发展格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景观设计企业。公司业务类型包括住宅景观设计、市政景观设计、商业办公景观设计、文化旅游景观设计、规划设计等,报告期内住宅景观设计、商业办公景观设计及市政景观设计业务占比较高,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

此次上市,证监会对其问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关于实际控制人亲属股份锁定;关于营业收入两个方面。

有关实际控制人亲属股份锁定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松亭配偶PENG FEN LIU持有发行人股东笛东投资1%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请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所持股份按照有关规定比照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进行36个月的锁定。”

案例三: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9日,于2020年7月6日申报创业板IPO获受理,2021年9月1日过会,2021年11月26日提交注册, 2023年8月1日深交所披露《关于终止晶导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二极管、整流桥等半导体分立器件产品以及集成电路系统级封装(SiP)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

在此次上市审核中,证监会的问询集中在一个大问题上面,具体内容如下:

“1.请发行人说明:(1)李道远向发行人出资的资金出借方情况及与李道远之间关系,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李道远是否具备还款实力,相关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2)郑渠江是否实际控制妻子杨志秀向李道远借款形成对发行人的出资,是否因此影响发行人关联方披露的准确性,发行人与郑渠江控制企业之间交易定价是否公允;(3)申报材料关于李道远出资来源披露是否准确。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总结

针对上面三个近期终止的案例,我们发现股权的相关问题证监会在审核的时候也是格外的关注,同时,这三家公司都没有针对证监会的此次询问做出回复,小编想也许是企业自身确实存在此类问题未能解决。实控人亲属的股份锁定情况,在之前的上市公司中应该也不少存在,但是此次几家完全不同的企业在相近的时间都出现此类问题,同时终止了此次注册,小编想也应该让后续的筹备上市企业对此类问题提高重视。

同时,针对于实控人亲属股份锁定,根据相关政策以及其他专家学者对以往的实际案例的研究发现:“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中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亲属的锁定期有相关描述,但目前科创板已过会的项目中,既有12个月锁定期的情况,也有36个月锁定期的情况。②根据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无论是直接持股还是间接持股,所占比例都相对较小,一般不超过1%的股份。③在持股期限为12个月的情况下,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亲属中,并没有发现直系亲属的关系,都是非直系亲属。”以上内容也需要可能存在此类问题的拟上市公司多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