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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财务信息披露及内控问题

贤丰控股在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承认因子公司史纪生物的不当会计处理,造成了公司之前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利润等多个财务数据虚高。这种不当的会计处理行为,直接影响了贤丰控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广东监管局5月16号发布了《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韩桃子、丁晨、谢文彬、张扬羽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其实,在这之前,小编去了解发现,贤丰已经处于ST阶段,并在五月初发布有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同时小编发现,五月以来,贤丰已经多次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函和警示函。


一、因虚增收入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39号

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韩桃子、丁晨、谢文彬、张扬羽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韩桃子、丁晨、谢文彬、张扬羽:

经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控股或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2024年4月26日,贤丰控股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纪生物)不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及虚增收入,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不准确,其中调整后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减少约840.66万元,营业成本减少约332.03万元,营业利润减少约505.6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减少约884.82万元,营业成本减少约262.24万元,营业利润减少约619.4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减少约1,681.22万元,营业成本减少约286.03万元,营业利润减少约1,147.11万元。

贤丰控股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贤丰控股董事长韩桃子、总经理丁晨、财务总监谢文彬、时任董事兼史纪生物董事长张扬羽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情况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贤丰控股及韩桃子、丁晨、谢文彬、张扬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后续我局将对违规事项作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贤丰控股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全面对公司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4年5月7日

二、因内控等问题被发关注函


除此之外还有因为回购等问题,被关注的事项,深交所也有在关注函中要求,*ST贤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实施回购,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风险警示类公司发布回购、增持计划需要警惕,还在于其涉及多项终止上市风险。

2024年4月29日,*ST贤丰的股票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是其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并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交所提示,*ST贤丰如果2024年度经营、财务及内部治理状况未获得明显改善,其股票将在披露2024年年报后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2025年4月底前,公司披露的年报和审计报告显示,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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