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监管总局发文表示,上海市推出的《上海市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管理办法(试行)》举措成功落地实施,自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评审便利化政策实施一年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Peet's、食其家、马记永、必胜客、瑞幸、manner、seesaw、Tims、Lavazza等14家连锁食品经营企业18类经营模式的总部评审,全市累计采取便利化举措开设门店450余家,平均审批时限1.5天,食品经营许可办证满意度100%。
那么,究竟是怎样的便利情况呢?
一、具体政策介绍
简而言之,就是,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总店在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总部评审后,其开设的连锁分店在满足一定条件和标准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到简化的审批流程和更快速的审批时间。这一变化意味着,分店在申请食品安全许可证时,无需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审批时限也从原先的20个工作日大幅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根据23年的实施情况来看,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多家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多类经营模式的总部评审,全市采取便利化举措高效审批总部新开设门店达到近450家,平均审批时限仅为1.5天。也就是说,如果符合条件,那么一家分店的食品许可证可能仅需要一天就可以拿到。
二、申请条件
想要申请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的评审以及让门店享受许可便利化吗?那么,您需要满足以下几个主要条件:
(一)统一管理与责任:
①您的企业需要在上海注册,并使用统一的商号(或字号)。
②必须具有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这意味着您的所有门店最好都有相同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方式,食品由总部统一配送,并且食品安全责任也由总部统一承担。
(二)标准化设施与流程:
①上海的所有门店在设施设备、布局、加工过程等方面都应该是相似或标准化的。
(三)合法经营:
①无论是总部还是门店,都必须按照法律进行食品经营活动。
当然,在申请的时候简化,其实,对于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管力度会有所加强,比如会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门店开展首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现场布局流程、设施设备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及与申请许可时承诺的事项是否一致。同时,在最初步审核时也会有所要求:如果您的企业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就不符合申请条件:
- 近两年内,总部或任何一家门店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 近两年内,因为生产经营条件有变化但没有按规定处理,总部或门店受到过行政处罚。
- 总部或门店曾经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过食品经营许可,后来被撤销了。
- 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总部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或被认为是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
当然,如果您满足条件,那么就可以很快捷地享受三天之内迅速拿到分店的食品许可证啦。
同时还有一个便利在于:对于那些已经评审过并符合条件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门店,当它们想要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只要它们承诺满足以下条件,区市场监管局就可以很快地帮它们办好许可证,而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或提交一些复杂的文件材料。
- 经营内容不变:门店做的食品生意要和之前评审时说的一样,没有增加新的项目或改变经营方式。
- 设施条件达标:门店里的设备、布局等都要达到或超过之前评审时提交的标准,不能比那时的条件差。
- 遵守食品安全制度:门店要按照之前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来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只要门店做到这三点,区市场监管局就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快速地为它们办理好《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样门店就可以更快地开始营业啦!
三、申请材料
那么,具体的申请材料又有哪些呢?具体政策如下:
评审采取自愿原则,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评审申请书(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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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报告,包括统一的组织架构,统一经营管理,统一配送食品、统一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等内容(模板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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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门店的标准化设施设备清单、布局流程图;
- (五)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可参照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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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原文可点击下面链接下载查看:查看政策原文